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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申请强制执行所需要材料
作者:郑世红 律师  时间:2017年04月28日
       申请强制执行所需要材料
一般民商事案件经过法院或仲裁庭审理,拿到相应的裁决书或调解书之后,在法律文书规定的时间内败诉方不履行义务,胜诉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二,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三,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四,申请人举证表。举证表里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联系信息,申请人的银行账号,以及财产线索,一般法院的立案大厅都有提供。被申请人财产比较多的,应该提供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强制执行程序看似简单,但是为了更好地达到申请人的目的,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