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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关于五台山、夫子庙等9家5A级景区被警告的法律分析
作者:刘凤彬 律师  时间:2016年07月07日
   国家旅游局2015年4月2日通报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从去年第四季度到今年第一季度,各地有44家A级景区被摘牌;山西忻州五台山景区、南京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景区等9家5A级景区被警告;沈阳植物园景区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对以上景区的处理结果,笔者作简要法律分析如下:   根据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规定,景区质量等级由低到高分为1A、2A、3A、4A、5A五个等级,级别越高,基础设施和服务安全标准要求越高。景区评定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接到申报后,通过明查、暗查方式进行相应的质量等级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发布质量等级认定公告,颁发证书和标牌。星级评定后,景区评定机构要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监督检查采取重点抽查、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访以及社会调查、听取游客意见反馈等方式进行。对于获得相应质量等级评定而又达不到相应等级的管理服务标准的景区,给予相应的处理。依据国家旅游局部门规章《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规定,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有权对达不到标准规定的各级旅游景区,作出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通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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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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