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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甲某是否以抢劫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
作者:吴兴桂 律师  时间:2013年07月28日
       案情:甲某、乙某从朋友处得知丙某(卖淫女)最近在银行卡里存了一笔钱,意欲对其实施抢劫。便商量由甲某约丙某出去开房,在旅店在对其实施抢劫。甲某带丙某到房间嫖娼后,甲、乙把丙某捆绑,取走丙某包里500元后,威逼丙某说出银行密码,又从丙某卡里取走20000元现金。回来后乙某怕丙某报案,又将丙某的衣服扒光,对丙某拍了裸照,警告其不要报案,否则把裸照发到网上去,同时乙某又强奸了丙某,在强奸过程中,甲某有帮助抓住丙某的双腿,使丙某不能反抗。之后甲乙逃离作案现场,丙某报案。
      本案中乙某以抢劫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是肯定的,但甲某的行为是否也构成强奸罪的共犯呢?从理论上来说,甲某帮助乙某强奸丙某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是强奸罪的从犯。本律师在接受甲某家属的委托后,结合本案的实际情节,经过公安、检察院、法院三个阶段的努力,最终成功的使甲某没有遭受数罪并罚的惩处。法院判决结果:甲某以抢劫罪判处三年七个月有期徒刑;乙某以抢劫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七年十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