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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龙某等四人贩卖毒品(3公斤冰毒)案
作者:吴兴桂 律师  时间:2016年04月03日
案情:龙某于2013年3月至7月间曾多次贩卖冰毒给徐某,共计23克,2014年7月,莫某向龙某要购买玻璃粉3公斤,龙某委托唐某去拿货,唐某拿货回来后放于龙某家中,期间莫某把货提出去一次,后又提回来,第二天在龙某家中查获玻璃粉3公斤,经鉴定其中冰毒成分含量占31.5%。至开庭时徐某、莫某均在逃。
结果:本律师接受龙某家属委托为龙某出庭辩护。本人从被告人在公安阶段多次供述的前后矛盾,各被告人之间的供述也不一致,以及玻璃粉中间提出过被告人住处,有可能做过手脚,还有两个犯罪嫌疑人在逃等漏洞切入,作从轻辩护,最终使本应该判处死期缓期执行的被告人只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