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以虚假合同骗取银行贷款,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作者:涂宗华 律师 时间:2016年07月22日
现实中有公司因为资金周转困难,为了得到银行的贷款,用虚假的合同蒙蔽银行,跟银行承诺说是履行合同之后,有巨大的收益,当然最终银行在没有认真查明真相的情况下,发放了贷款。那么,该公司是否触犯了法律呢?
律师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金融诈骗罪。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本案中该公司为了骗取银行的贷款,伪造合同,在主观上属于故意为之,在客观上是以非法占有财产为目的,而且诈骗的数额巨大,构成金融诈骗罪。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