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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离婚纠纷
作者:陈裕琪 律师  时间:2016年10月07日
[基本案情]  原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有一婚生子现已满18周岁。近年来,被告开始酗酒、夜不归宿、游手好闲,且与他人非法同居,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请求法院判令:一、判决原、被告离婚;二、分割位于位于xx的两套房屋,以上财产暂计为25万元;三、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最终结果]  原被告离婚、位于xx的两套房屋归被告所有,被告向原告支付补偿现金补偿272500元。
[律师点评]  当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