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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幼学之年被强迫卖淫 心灵创伤找谁填补?
作者:陈裕琪 律师  时间:2016年10月17日
在还被叫做孩子的十岁是什么样子的呢?天真浪漫、每天携伴上下学、回家后跟父母撒撒娇。那时候连自己从哪里来的都不知道,更何况是感情二字。在得知女儿被人强奸且被迫卖淫后,张氏夫妇每天仍像在做梦,无法相信,也不知道女儿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2016101日下午,周某到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市职业技术学院东方红超市负一层“快乐溜吧”溜冰,结识了10岁的张某,短暂交谈后周某返回医学院附近的“漂亮宝贝”理发店上班。放学后,张某来到“漂亮宝贝”理发店,与周某一起吃晚饭。当晚,周某将张某带至“蓝色吧”出租屋内看碟、留宿并发生性行为。次日上午,周某带张某离开了“蓝色吧”出租屋,在前往“漂亮宝贝”理发店的途中,张某被其舅母发现带回家。现实中有许多人认为只要双方为自愿的,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就不构成强奸。广东正大元陈裕琪律师说:“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从重处罚”。
事情愈演愈烈,103日上午,张某再次到“漂亮宝贝”找周某,周某通过朋友介绍,将张某带至“柳情缘”。“柳情缘”是秦某和其男友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潇湘中路柳子大酒店旁租房经营的店,并采取招募、容留等手段组织多名女性在该店内或前往宾馆等处卖淫。将张某交至秦某处卖淫后,周某多次从秦某处领取张某卖淫所得款工1000余元,外出后还委托他人领取张某卖淫所得款。一个10岁的花季少女就这样活生生的送上一条扭曲的不归路,周某禽兽不如的行为将一朵鲜活的花折断了。
12月下旬,由于张某的不服从,被秦某等人接出饮酒并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奸淫。历经长达两个月的生不如死、万念俱灰的生活,1230日张某被亲属找到并带离“柳情缘”。
有人会问,周某等人会被怎样判刑?最后周某和秦某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一万元。这都不是最重要的,犯法就该严惩,周某等人死不足惜。经鉴定,张某患生殖器疱疹及创伤后应激障碍,她的一生还很长,以后该怎么面对同学、亲人、以及外面的闲言碎语,我们都难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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