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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凌晨突现陌生男 女子酒店一夜惊魂
作者:陈裕琪 律师  时间:2016年10月17日
一年一次的国庆长假,大部分人都选择了外出旅游,报团、自驾等不同的方式屡屡上演。想必大部分人都满载而归,但邱小姐却与常人不同,收获了一场“奇遇”。
夜幕降临,城市都归于宁静后,本该是游玩一日放松心情进入梦境的时候,但从深圳来到广州游玩的邱小姐称:他们凌晨在酒店睡觉的时候,竟然被一名陌生男子开门走进了房间内坐着!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后,通过监控画面发现,一名男子在该酒店305号房外靠了一会儿,随后直接打开了房门走了进去。当时正在房内睡觉的邱氏姐妹却大吓一跳,搞笑的是,她们根本不认识进门的这名男子!邱小姐说,她是深圳人,趁着国庆长假,在930号的时候,她和男朋友一起、带着妹妹以及另外一名女性朋友来到了广州玩,通过手机软件在该酒店订了连续五晚的双床房,当时入住的正是该酒店的305号房。
邱小姐等人向酒店投诉,酒店解释称,可能是别的住客进错了门。在一家正规酒店,一把令人放心的锁难道不是标配吗?他人轻而易举就能进入酒店房间,客人的安全如何保证?在邱小姐等人的要求之下,酒店对住客信息进行了检查,却查不到该名男子的入住信息。酒店的电梯是刷卡才能使用的,而该男子却能如入无人之境,直接上到3楼。邱小姐认为,在这件事上,其入住的酒店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那酒店该不该负责呢?广东正大元陈裕琪律师表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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