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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怀孕遭解雇 黑心公司防不胜防
作者:陈裕琪 律师  时间:2016年10月28日

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和晚育假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产假的增加意味着公司的负担也增加,于是许多黑心公司在得知某女员工怀孕后会想尽办法开除她,这样公司的损失就相对少点。但对女性而言,怀孕被开除遭受的是不公平的待遇,开除后还没有经济来源,孩子日后的开销怎么办?生完小孩后的工作又该从哪里寻起?
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张某为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的员工,3月8日,经检查,被诊断怀孕10周。得知后张某十分开心,这是她的第一个孩子,每天都准备迎接新生命的到来。6月12日,张某收到了来自地狱的噩耗。公司以短信的形式告知张某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等客户把张某接单的钱结清,再通知张某过来结清工资。。
怀孕惨遭解雇,张某怎么也想不通,最近工作上没有出现大问题,也没犯什么错,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唯一就是因为她怀孕了,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
对此,广东正大元陈裕琪律师认为,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可要求公司赔偿未修年休假工资,未支付的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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