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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没人性!智力残疾人被忽悠签署离职申请
作者:陈裕琪 律师  时间:2016年11月04日
在我们的身边,有一部分与众不同的人,即所谓的残疾人。他们有些是先天的,而有些是由于意外事故或疾病造成的,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遭受了许多别人异样的眼光或歧视。
残疾人群体自强不息、自尊自立,参加适合其自身能力的劳动,我们应当予以支持。对他们来说,能找到一份工作,通过自身劳动创造幸福生活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他们因为身体的缺陷,找十份工作有九份被拒之门外,所以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于他们而言弥足珍贵。
作为一级智力残疾人的孔某,他适应行为差,面容明显呆滞,但一些基本的事情通过训练能完成。两年前,孔某与某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找到这份工作,孔某欣喜若狂,碰壁了无数次后得来的,实属不易。工作期间孔某兢兢业业,丝毫不懈怠,但没想到在合同快要到期时被坑了。
公司了解孔某的状况的前提下,还让孔某个人在不理解签署的文件性质的情况下签署了离职申请。就这样孔某莫名其妙的被离职。公司明知道孔某是残疾人,却还让他签署离职申请,这样明显是藐视、玩弄孔某的行为,恶劣至极。他们就如智力上的巨人,行为上的小人。
对此,广东正大元陈裕琪律师认为,因孔某不具备对签订劳动合同、签署离职申请等涉及个人重大利益的行为的判断能力和理解能力,且不能预见其行为后果,重大民事行为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孔某签署离职申请的行为应属无效,双方的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至合同期限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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