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劳动法关于调岗的规定有哪些
作者:吴丁亚 律师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导读: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修改或调整劳动合同内容。 若劳动者不适应岗位要求,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满足,用人单位可依法非过失性辞退。 变更后的合同应双方各持一份。 此外,还包括其他相关规定。吴丁亚律师为您解答。
一、劳动法关于调岗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对已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内容的修改和调整;
当劳动者因无法适应该职位要求且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未能满足岗位需求时,用人单位有权依法采取非过失性辞退措施;
同时,变更后的新版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双方各自持有保留一份;
此外,对于这方面的规定还包括但不限于其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吴丁亚律师提醒您,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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