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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产检请假算是病假吗,产检应按照出勤对待吗?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18年07月24日
产检请假算是病假吗
王女士是某商场的销售员,怀孕后定期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近一个时期,王女士每一两周就要向单位请一次假。商场人力主管认为,王女士利用工作时间进行产检,应按照病假处理,故将王女士产检当天的工资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并根据商场的员工管理制度,对季度累计请假天数超过十天的,扣发当季度奖金。王女士为此很苦恼,产检不能不做,可是每次都因此扣工资,无形中又增大了她的经济压力。
产检应按照出勤对待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对产前检查作出了明确规定,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因此,商场将王女士的产检时间视为病假,按病假标准发放工资,并因此扣发王女士季度奖金的行为是违反法律、法规中对“三期”女职工劳动权益特殊保护的,应当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