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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哪些证据可以索要拖欠劳动报酬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18年07月24日
导读:在外务工时,劳动者最有可能面临的就是被单位拖欠劳动报酬,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付出劳动时,可以向用工者索要劳动报酬,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哪些证据可以索要到拖欠的劳动报酬呢。请看下文案例。案情简介:拖欠劳动报酬
本人及几个农民工兄弟于2016年8月份至12月份,在镇妇幼保健院帮被告胡小龙做外墙抹灰,工资款共计34,000元。经过多次催收无果,提起以上诉求。1、被告胡某立即支付拖欠劳动报酬34,000元;2、诉讼费由被告胡某承担。
法院判决:由被告胡某支付原告王某劳动报酬34,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1月26日,由于被告胡某拖欠原告王某劳动报酬34,000元未付,给原告出具欠条一份,载明:“今欠妇幼保健院外墙抹灰班组王某人工工资34,000元,项目部扣1,000元(属于质保金),2017年1月27日中午前到帐。”此后,经原告王某多次催收无果,现提起以上诉求。以上事实有身份证复印件、欠条、庭审笔录等证据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被告胡某未到庭,视为放弃举证和质证权利。原告王某举证的欠条等证据能够证明被告胡某下欠原告王某劳动报酬34,000元未付的事实。被告胡某依法应予支付。综上所述,由被告胡某支付原告王健劳动报酬34,000元。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判决如下:由被告胡某支付原告王某劳动报酬34,000元。
律师说法:哪些证据可以索要拖欠劳动报酬
一、向公司索要工资需要哪些证据?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
(3)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
(4)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
(5)出工人员名单;
(6)出工人员劳动天数及应得工资额的证明;
(7)拖欠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据;
(8)其他证据。
二、无故拖欠工资的后果是什么?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