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一则案件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9日
2019年12月17日,晚上。1988年出生的辽宁鞍山人张某,到当地一家诊所去看病。 诊所里是一名女医生。并且,当时诊所里只有张某和女医生两个人。张某突然产生冲动,将诊所门一把反锁,强行把女医生抱到诊所西屋卧室床上,对她实施猥亵行为。
女医生拼命反抗,并用手推张某。但是,张某不顾女医生反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后,乘机逃走。张某在强奸女医生的过程中,导致了她受伤。经鉴定,女医生的肢体软组织挫伤程度为轻微伤。经对现场证据提取进行DNA鉴定,张某与女医生发生过性关系。两天后,2019年12月19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张某赔偿女医生5万元,取得了女医生的谅解。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张某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2020年7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强奸案件并不鲜见,但是,这一近日宣判的患者猥亵强奸医生的案件,却几乎不为人知,只有一家当地自媒体报道,几乎大部分主流媒体都选择性的失声。这真是一个奇怪的现象,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更令人注意的是,在见于公开报道的所有医生猥亵或者强奸患者案件中,几乎大部分受害患者,都无一例外的选择对医生不予谅解,无论穷尽何种方式都不肯原谅。
而在本案中,女医生却对猥亵强奸自己、并造成身体软组织损伤的男患者,予以了谅解,真是让人别有滋味在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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