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国旗法、国徽法的重要修改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2日
颁布施行多年的国旗法、国徽法迎来重要修改。8日,国旗法修正草案和国徽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涉及增加升挂国旗、悬挂国徽的场合,规范国旗、国徽的使用,强化国旗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国家标志制度有望进一步完善。
看点一:增加升挂国旗、悬挂国徽的场合
两个修正草案在升挂国旗和悬挂国徽的时间、场合方面作出修改完善。
比如,在现有规定基础上,为体现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增加规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每日升挂国旗,“中国共产党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工作日升挂国旗。为体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国家机构新变化,增加规定,“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每日升挂国旗,“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工作日升挂国旗;明确各级监察委员会悬挂国徽。增加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的规定。增加非全日制学校和公共文化设施升挂国旗的规定。增加规定宪法宣誓场所悬挂国旗、国徽等。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莫纪宏认为,现行国旗法、国徽法对升挂国旗和悬挂国徽的时间、场合规定较为笼统,修正草案对此作出进一步细化,强化了升挂国旗和悬挂国徽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两个修正草案明确相关规范,有助于强化相关部门和单位升挂国旗和悬挂国徽的法律意识。
看点二:严禁损害国旗、国徽尊严等行为
两个修正草案的又一重要修改,是对损害国旗、国徽尊严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比如,国旗法修正草案明确,不得倒挂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不得随意丢弃国旗;大型群众性活动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应当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各类国旗。修正草案还强调,公民和组织在网络中使用国旗图案,应当遵守相关网络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国旗尊严。
根据两个修正草案,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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