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起诉应当满足前后两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如果前后两诉满足所有的诉讼请求相同,则可以直接进行判断属于重复起诉,但有一些案件有可能是对同一个案件的重复起诉,只是在诉讼请求上更换为另一种表达方式。这些案件需要对两诉所依据的请求权基础进行判断。
比如,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乙方违约,则乙方应当支付利息。原告甲在前诉中请求被告乙按照合同约定对资金占用损失进行赔偿,在后诉中请求被告乙支付资金利息。
前后两诉的请求权依据都是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都要对合同约定的赔付项目及金额进行审查,因此,后诉应当属于重复起诉。
该条款要求的“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即指前后两诉的请求权基础不同,但依据的是同一事实基础,如果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两个判决将可能产生重复判决或矛盾判决的情形。
比如,在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前诉原告甲对医疗机构乙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在后诉中,原告甲又对医疗机构乙提起违反医疗合同的违约责任。前后两个诉讼基于相同的案件事实,两个诉讼实质上既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又属于重复起诉。
又比如,前诉中判决甲乙签订的某合同无效,后诉中原告甲又请求被告乙按照合同内容继续履行该合同。4法院认定,前后两诉基于相同的案件事实,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的裁判结果,后诉应当认定为属于重复起诉。
重复起诉的识别判断标准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禁止重复起诉制度在诉讼实践中的使用,重复起诉的判断应当与保障诉讼当事人诉权相结合,按照诉讼经济原则尽可能地减少重复起诉的诉讼和判决。因此应当设立禁止重复起诉制度更明确的识别判断标准,以便更高效利用司法资源,实现诉讼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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