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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一则案例:校园暴力如何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7日

沙某与小花(化名)分别为高中和初中学生因先前小花的朋友与沙某有矛盾并在广州白云区一街道附近被沙某殴打了。当时小花在现场劝架劝不动就叫人过来一起劝,沙某误以为小花纠集多人过来帮忙于是对小花怀恨在心。
        2019年6月20日凌晨沙某因先前矛盾伙同李某云在白云区嘉禾街附近将小花带至附近公厕随意轮流殴打并拍摄打人视频三人均为女生. 
        之后,沙某、李某云又将小花带至均禾街某路附近的树林继续实施殴打期间,还强迫小花脱衣服并拍摄其裸照最后,沙某、李某云离开现场小花被途经该处的治安员发现并救助。经鉴定,小花的损伤符合钝性外力作用所致,其损伤造成面部软组织挫伤、眼部挫伤,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
小花家人报警后警方介入调查:施暴者因寻衅滋事罪获刑 
        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沙某、李某云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两名被告人在对被害人殴打期间还强迫其脱衣并拍摄裸照情节恶劣将作为量刑情节予以酌情考量 
        被告人沙某、李某云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均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沙某、李某云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均可以从轻处罚。考虑本案是由被告人沙某提议殴打,被告人李某云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可酌情从轻处罚。 
        为严肃国家法律同时为“教育、感化、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沙某、李某云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和一年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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