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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至少面临3方面的法律风险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25日

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至少面临3方面的法律风险
①劳动者投诉的风险。
        因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劳动者事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缴起始日要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算。如劳动者有确切证据证明当初是因单位胁迫“被自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劳动者有权随时提出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②工伤、医疗费承担的风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即使劳动者确实是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仍不能豁免工伤、医疗费等赔偿责任。
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的风险。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第86条等法律规定,即使劳动者保证不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但用人单位仍然面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强制征缴以及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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