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论文抄袭涉及的民事侵权责任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25日
论文抄袭涉及的民事侵权责任
论文属于文字作品类型,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论文作者对其创作的论文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依法获得报酬的权利等。
论文抄袭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剽窃行为,在未经原论文作者授权的情况下,摘抄、复制原论文具有独创性的文字内容或表达形式,侵害了原作者合法的著作权利。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同时,抄袭原作者作品数量大、影响广,并使侵权者因此获得较大名誉的,原作者可依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在李某某诉蔡某某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中,蔡某某在其硕士毕业论文中剽窃李某某在先完成的博士毕业论文,剽窃总字数达42925字,占论文全文的86%。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作为涉案论文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蔡某某未经许可,使用涉案文章相关内容,行为构成侵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判令蔡某某停止侵权、在《法制晚报》上刊登声明,向李某某赔礼道歉,赔偿李某某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5万元。
除上述行政责任及民事责任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剽窃他人文字作品,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论文抄袭、剽窃在法律、法规层面都有着相对明确的判定标准。论文抄袭、剽窃涉及的法律责任涵盖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由此可见,论文抄袭、剽窃的潜在法律风险极高,贪图一时便利,一旦被发现,除学术操守被质疑、否定外,相关法律后果也可能成为当事者职业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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