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费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交通事故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
车主可以自愿选择购买商业车险,《指导意见》规定,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同时这一定程度上也可减少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双方针对免责条款的争议。
1、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公司依合同约定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在车损险的赔偿处理中,被保险人有时为尽快拿到赔偿金会直接向保险人索赔,而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后就依法获得代位追偿权,即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但实践中,偶有发生被保险人已向侵权人主张损失,再隐瞒事实重复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情形,对此保险人进行赔偿时,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获赔金额,若保险人已全额赔付,其可就被保险人重复获赔的部分向其主张返还。
2、全车盗抢保险是在车辆被盗窃或被抢劫、抢夺的情形下由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的保险。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被保险机动车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3、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通过责任保险的形式转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一种重要补充。机动车意外事故中,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的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 不属于保险人责任免除范围的损失。例如当驾驶人有肇事逃逸、酒驾、无证驾驶等情形时,保险人有权拒绝赔付。
4、车上人员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车内乘客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应用范围十分广泛,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司机热心让同事、好友搭乘自驾车,结果不幸发生事故造成搭乘人受伤,司机遭遇索赔。所以如果车辆经常有人搭乘的话,或许买一份这样的保险能在一定程度上预防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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