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某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协议,双方约定,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并交纳了停车费用。后夏某发现自己停放在车位上的车被砸,即报警。经查,小区另一业主卢某在停车场内违反了立体车库管理规定私自违规操作,致使夏某的汽车损坏。事实上,物业管理公司应对立体停车库进行停车管理,应派专人看管,并有义务提示及告知业主若非车场专业操作人员不得私自触碰任何停车设备按钮。现夏某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和卢某赔偿1万元损失。请问,夏某的请求能否获得支持?
法律解答
物业管理公司应对立体停车库进行停车管理,派专人看管,并有义务提示小区业主,及告知业主若非车场专业操作人员不得私自触碰任何停车设备按钮。同时,夏某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停车管理协议,也按协议交纳了停车费。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对车辆所停放的停车库尽到管理职责,保证由专人进行停车操作。因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严,未能及时有效阻止非专业人员对立体停车库设备进行操作,致使夏某的车辆损坏,故物业管理公司对车辆损坏存在一定过错,应对夏某承担违约责任。但同时,该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车辆受损,因此,可酌情支持夏某的部分请求。
来源: 民主与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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