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断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就是那句‘要你们法律部门干啥’吧?那以前没出现过这种情况吗?”朋友继续问道。
“以前也有类似的情况,但两边均能折中或妥协,没有出现这么激烈的对撞!”我说道。
“那是分工不够明确吗?” 朋友继续问道。
“分工也是明确的,业务部门负责起草合同,法律部门负责审核、修改合同!但实际中,怎么分得清楚,遇到熟悉业务的、负责任的部门,那还好,法律部门就修改的毫不费劲,遇到不负责任的部门,拿着不知所云的合同初稿提交审核,甚至有时候要求法律事务部门起草直接起草合同!”我答道。
朋友继续:“那你们法律事务部门对业务部门没有考核吗?”
我拿起一个烤白腰,一口一个,边嚼边说道:“你说的考核,我也曾经尝试过,但即便在实施的时间段,占比也很低,低到业务部门根本不在乎,就连这也没坚持下去,现在已经废止了!不再执行了。相反,法律部门是公司的后台服务部门,每月都要接受业务部门的评价,评价法律部门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考评低于90分,我便只能拿绩效的80%甚至更低!”我边说边摇头。
“哎!”朋友估计也无奈了,边喝边思考,停了很长时间才说道:“那你觉得问题在于领导不重视吗?”
我刚举起的扎啤杯停在半空,想了想,说道:“领导重视是一方面,平安无事,没出风险的时候,领导不重视;一旦出现风险,领导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法律部门。但我觉得这也正常,作为一名公司法务,要想获得工作的荣誉感、成就感,除了领导的重视,整个公司的法律文化更为重要,假设一下,如果对于法律部门的意见,业务部门能够当回事,真正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为别人排忧解难会有一种自豪感和成就感,但在别人认为你提供帮助是理所当然的时候,这种自豪感和成就感就荡然无存了。在修改合同的时候,你就是别人廉价的作文批改员,是他们免费的语文老师,而且这个老师只负责改,没有批评学生的权力;在出现风险的时候,板子首先打在你的身上,出了问题,肯定是然后还是你去冲锋陷阵,解决问题!说的不好听,就是给别人擦屁股!”
“看你现在的状态,如果我的学生问我,毕业后去做公司法务,我怎么给出建议啊?不建议他们去吗?”朋友问道。
“那也不是,如果一毕业到公司做个法务,还是能够很快接触和熟悉公司业务,能够比较快的成长,但不能一直做法务,不然不光你自己的思维会固化,虽然不会与业务脱节,但思维方式往往就会与业务部门不在同一轨道,考虑问题的角度也不同,自己的职业生涯可能会受到限制。你什么时候见过一家公司的一把手是做法务出身的?”我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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