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阶段 新理念 新征程
——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侧记
1月10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刚一闭幕,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紧接召开。
这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时间节点。处于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这一特殊节点,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召开的这次重要会议,会释放哪些检察信号?系统内外充满期待。
直截了当
最高检领导给检察长布置作业
“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检察机关要在学思践悟中融会贯通、狠抓落实,把党中央的要求和中央政法委的部署落到实处!”
“检察办案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不违法’底线,必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情同此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办案必须阅卷,精准把握全案事实证据,恰当用足用好法律政策,实现案结事了……以主办检察官身份办案的院领导,若仅以听汇报作决断,应当被认为是政治能力不合格!”
“新发展阶段、开启新的征程,我们要正视,勇于从最基本、最基础,从最常规,常常也是体现政治能力建设最薄弱的方面做起。”
开幕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延续了以往讲话的“问题”意识,围绕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一些需要特别重视的问题进行了阐释和强调,既有面上的重点,也有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说到关键处,不仅现场点名还“额外”布置作业——
“我们多次强调,检察长要带头办案、办疑难复杂案件,特别是信访申诉案,大家都办案了吗?办的是什么案?要扪心自问,对得起检察长的使命和责任!”
“在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我们的监狱检察室有没有责任呢?请几位检察长回去该追责的追责。”
……
“你看,张检又点名了吧。”
“还又布置作业了。”
面对张军的临时动作,没有人感到意外,仿佛这是一件再肯定不过的事了。
“感受到了最高检党组强烈的政治意识,务实的责任担当。这次会议深刻分析了‘十四五’期间检察机关面临的形势,鲜明地提出了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根本指引、总体要求、基本布局、战略支点和总体目标,思想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表示,下一步,广东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与时俱进更新检察理念,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三年以来,在最高检引领下,全国检察机关实现了华丽转身。”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用“理念一新天地宽”“四梁十柱开新局”“一案一事总关情”来形容这样的转变,并建议今后检察监督工作还需要继续加强,要“理直气壮讲监督”。
“不讲客套”
检察长给最高检“提要求”
会议进入第二天,在分组讨论环节,各位省级检察院检察长纷纷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谈体会、讲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从法治建设全局的高度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方向性、战略性要求,最高检党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深刻把握检察工作发展规律,鲜明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根本指引与根本遵循,总体要求、基本布局、战略支点和总体目标,部署了未来五年的主要任务,为我们绘就了检察事业的新蓝图、新愿景。”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王守安表示。
“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提到的‘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我很受启发和鼓舞。”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在发言时表示,正如张军检察长在讲话时强调的“切防机械办案”,他认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引导人民群众有事找法、处理问题靠法,把握好办理司法案件的“度”,要在办准的基础上通过以案释法,实现息诉罢访。
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叶晓颖表示,最高检党组对检察工作都做了具体部署,接下来的工作任务就是对标对表做好落实。“工作重点已经十分明确,不仅要推动落实检察业务工作,更要抓实检察理念的更新、学习。将理念和业务具体结合起来,才能对检察理念有真正的认知。”
分组讨论现场,针对当前检察工作中的难点与痛点,各位检察长也是直言不讳,有一说一。
“希望最高检加大对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和帮助,多到西部边远地区走一走,看一看,具体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问题。”
“我们的监督还有很多薄弱环节,比如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还做的不到位,希望最高检能够在顶层设计上给予突破。”
“目前,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还缺乏法律的支撑,介入的程序、手段、方法需要在制度层面规范起来。”
面对检察长们的“希望”与“建议”,最高检领导打趣说,你们这也是给最高检提要求、布置作业了。
不仅有检察长们的建议,与会的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也表达了自己对检察公益诉讼的建议。“全面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很关键,希望进一步规范检察公益诉讼相关内容,拓宽办案范围,稳妥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在办理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中,也希望可以探索践行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
你问我答
气氛热烈如“新闻发布会”
11日下午,会议进入交流发言阶段。河南、山东、浙江、吉林、江苏、广东等省级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陈勇、贾宇、尹伊君、刘华、林贻影依次作了干货满满的发言,坐在台下的参会代表和媒体记者可没有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频频举手提问,现场上演了“提问检察长”的精彩画面,气氛热烈如新闻发布会。
“你在发言中提到,河南检察机关建立了‘领导干部办信机制’,对院领导班子成员办信进行了明确规定,请问,您本人办理信访案件情况如何?办案中有哪些体会?”检察日报记者“抢”到发言机会,向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提问。
“这是对我本人有没有落实这项机制的监督啊。”面对记者提问,顾雪飞不慌不忙回答,“2020年,我本人直接办理了四起信访申诉案件,其中三起息诉罢访,一起提请最高检抗诉。谈到办信体会,主要有三点感受,一要用心用情办,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不能搞花架子,走过场。二是在办理信访案件中,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三是认真细致做好阅卷基础工作,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做好后续工作。”
“‘案-件比’提出后,受到了代表委员的广泛关注。我发现,我们提出要通过减少‘两退三延’来降低‘案-件比’,但是‘两退三延’是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的,减少‘两退三延’,会不会让案件质量打了折扣?”全国政协委员皮剑龙的问题很是“尖锐”。
“这个问题问到了要害处,但我要说这并不矛盾。减少‘两退三延’,降低‘案-件比’,本身就暗含着对案件质量的要求。”尹伊君说,如果把“两退三延”时间用尽,需要六个半月时间,诉讼的周期这么长,人民群众的感受如何,大家可想而知。同时,尹伊君表示,在“案-件比”中,对“两退三延”也不是一刀切的。对于那些确实需要“两退三延”的,比如黑恶犯罪证据不充分等特殊情况,都是该退则退,该延则延,并不会给检察官扣分。
……
时间一秒一秒走过,转眼已是傍晚,大家的提问热情依旧高涨,却不得不打断了。
“经验谈得好,问题问得好,答得也很好。要不是时间不允许,我也想提几个问题!”观摩了6位省级检察院检察长的提问后,没能提问的张军作了“答问点评”,并就相关工作作了特别强调——
“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强基导向落实在基层,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老大难由老大办,检察长办案要带头办信访申诉案。这样每办一案,都是更深入广泛调研,可从中发现、解决许多监督办案和检务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
“要把监督办案的情况特点作一个梳理,向有关单位沟通交流,促进双赢多赢共赢。”
“统筹推进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要注意总结相关案例,加强案例指导,推动这项工作走深走实。”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