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善意的你,是否能够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呢?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06日

如果甲将一台电脑借给乙使用,乙擅自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将电脑交付给了丙,丙能否取得电脑的所有权?;又如果甲的房屋错误地登记在乙的名下,乙见有机可乘,即以市价将该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将房屋过户给了丙,丙能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从上述两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丙都是处于一个不知情的相对人的地位,按照常理推断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真正的权利人是谁,所以上述两个例子中,丙都可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而根据物权客体的基本分类,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条件并不完全相同。动产物权善意取得条件:①无处分权人占有该标的物;②该动产在当事人之间已经完成交付;③第三人支付了合理的价款;④第三人受让时需为善意。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条件:①无处分权人是房地产登记的所有人;②买受人支付了合理价款;③已经完成了登记;④第三人为善意。在这里面需要注意两个问题:合理的价款并不一定是指足价,也可以约定用其他的方式,关键在于是否对等;善意的内涵应该是不知道并且买受人没有重大过失,而善意的时间必须是从开始买卖持续到完成物权变动。
第三人的交易涉及到交易安全,所以法律才规定关于标的物的善意取得的规则来保证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