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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物的具体分类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15日

物除了有体物和无体物的分类,还有其他分类,其实有体物和无体物的分类相对而言还是较为宽泛,而其他分类可能更加具体详实。
1. 动产和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土地及地上定着物,而地上定着物一般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林木。除了不动产以外的全部都是动产,而动产也可以分为普通动产和特殊动产,需要注意的是特殊动产包括的内容,特殊动产主要包括:金钱、有价证券、和与人体分离的器官——需要考察效用、功能、目的。而动产和不动产的差别也主要是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权利设定:动产仅能设定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不动产除了质权和留置权之外的权利都能设定;②物权变动:动产是以交付作为物权变动的要件,而不动产是以登记作为变动的要件;③管辖法院:动产是普通地域关系;不动产是专属管辖。

2. 主物和从物
从物是非主物的成分,是能够常助主物的效用,是同属一人者,而从物所辅助的就是主物。例如:电视机与遥控器、房屋与车库、落地灯与灯罩。二者区分的意义主要是在没有约定的时候,从物随主物而被处分。

3. 原物与孳息
原物是指生产孳息的物,而孳息可以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两个孳息产生的原因不同,一个是依照物的使用方法而产出的、另一个是因法律关系而取得的利益。
物的具体分类大概就是这些,能够帮助我们更加的理解物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