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不作为犯罪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22年01月13日

刑法上关于危害行为的方式,主要规定有两种方式。一种作为,主要是积极地做出行为,追求自己希望的结果。而还有一种方式,不作为犯罪,行为人因为一些原因,负有了防止危害的结果发生的义务,但却拒绝履行,不作为犯罪的典型特点是应该做出行为、有能力做出行为、但是不去行为。不作为犯罪判断的关键其实在于作为义务的有无。在刑法理论上,主要有四种作为义务的来源。首先是法律中写明的义务。法律明确规定了某种义务,但是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当然是构成了不作为的犯罪。其次是行为人自己职业或者工作所产生义务。

比如一个警察,在遇到自己执勤,接到报警但却拒绝出警,解决求助人的问题。或者医生接受到病人但却拒绝救助,就属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再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虽然法律行为主要存在于民事领域,但是当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严重危害他人,特定主体,或者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时这种行为行为也会产生义务,可以成立不作为犯罪。最后是行为人之前的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先前的行为最主要的产生作为义务的原因是它往往造成了一种危险的状况,行为人自己制造了危险,那么当然有义务阻止他造成的这种危险成为现实的损害。以上就是不作为犯罪的一些简单分析。认定不作为犯罪也需要罪刑法定,而不是任意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