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法务部主管
作者:蒋艳超 律师 时间:2012年04月19日
岗位描述
法务部主管
岗位名称:
法务部主管
直接上级:
办公室主任
直接下级:
本职工作:
依照法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直接责任:
(1) 制订法务部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按月做出工作计划和预算,报批通过后执行。
(2) 负责制定法务部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规定,报批通过后施行。
(3) 掌握和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 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并贯彻执行。
(5) 办理公司合法经营所需的有关证照(包括车辆驾照)及相关年检等事宜。
(6) 依法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对假冒仿制本公司专利权、产品、包装、商标和企业形象的行为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打击。
(7) 在授权下负责办理公司与其它法人或自然人的法律纠纷。
(8) 负责公司专利权的申办工作。
(9) 负责审核公司所有合同、协议、重要发文、重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10) 负责对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1)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公司员工的违法乱纪行为。
(12) 了解法务部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
(13) 定期向办公室主任述职。
(14) 按工作程序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并及时对部门间争议提出界定要求。
(15) 制定直接下级的岗位描述并界定直接下级的工作。
(16) 向直接下级布置工作任务。
(17) 指导、巡视、监督、检查所属下级的各项工作。
(18) 及时对下级工作中的争议做出裁决。
(19) 受理直接下级上报的合理化建议,按照程序处理。
(20) 在必要情况下向直接下级授权。
(21) 负责法务部主管的工作程序的培训、执行、检查。
(22) 制定法务部培训计划,拟定企业法律事务常识培训计划,报批通过后协助培训部实施、考核。
(23) 定期听取直接下级述职并对其做出工作评定。
(24) 填写直接下级过失单和奖励单,根据权限按照程序执行。
(25)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程序调配直接下级的工作岗位。
(26) 关心所属下级的思想、工作、生活。
(27) 代表企业与政府对口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机构联络。
领导责任:
(1) 对法务部工作目标的完成负责。
(2) 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
(3) 对法务部预算开支的合理支配负责。
(4) 对法务部工作程序的正确执行负责。
(5) 对办理公司各种证照的及时性、合法性负责。
(6) 对公司所有合同、协议、重要发文、重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负责。
(7) 对法务部所掌管的企业秘密的安全负责。
(8) 对法务部给企业造成的影响负责。
(9) 对法务部一切法律行为负责。
主要权力:
(1) 有对法务部所属员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管理指挥权。
(2) 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个人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制止权。
(3) 对假冒仿制本公司的专利权、产品、包装、商标和企业形象的行为有依法打击的权力。
(4) 对下级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
(5) 对下级的工作争议有裁决权。
(6) 有对下级岗位调配的建议权。
(7) 对下级有奖惩的建议权。
(8) 对下级的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权。
(9) 有代表企业与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联络的权力。
管辖范围:
(1) 法务部所属员工。
(2) 法务部所属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设备。
(3) 法务部卫生责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