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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员工离职风险及解决方法
作者:蒋艳超 律师  时间:2017年04月10日
1、改善员工关系,企业实行新员工座谈会、老员工座谈会、离职面谈,可是很多员工都很敷衍,还有提出的问题比较尖锐、敏感,一时解决不了,请问,开展这类面谈,有什么样的技巧,需注意什么?


支招:与员工沟通,有很多种形式,员工座谈会只是其中的一种。要做好沟通工作,关键还是在日常的时时沟通,并且结合其他日常管理的各个方面,给员工多方面的支持,在企业合理范围内,切实解决他们的需求。


2、员工离职不按提前一个月申请办理,不辞而别,过一段到劳动仲裁部门,说公司拖欠工资,如何办?


支招:员工未按规定离职,公司也应当主动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工资结算、社保、档案材料转移等手续的办理,而不是等着员工。


3、08年后签订两期固定期劳动合同,第二期合同到期后,员工愿意续签,但企业想终止劳动合同。请问企业能否与其终止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是在一年一个月,再多加一个月?


支招:关于这一点,目前存在一定争议,但上海比较明确,企业可以终止,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在上海,可以终止;如果在外地,则暂无明文规定。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也是一年工龄一个月工资。


4. 员工离职给了他2份离职证明,会产生什么法律风险?


支招:公司要注意审核其提交的材料,核实真实性,否则可能会存在雇佣与其他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的风险。


5. 如果十年前在单位工作了一年多,有签劳动合同,没交社医保,是否可以提起劳动诉讼要求单位补缴社医保?


支招:补缴不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但已过时效。


6. 如果员工提出离职,公司又不批准,员工在一个月后强行离开公司,公司可以补发工资吗?


支招:辞职无需公司批准,通知公司后,满三十日,劳动关系解除,工资该正常发放至最后一个工作日的。


7. 辞退员工有什么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