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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可以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主体
作者:
蒋艳超
律师 时间:
2017年04月17日
临时工可以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主体
——吴峥等重大责任事故案
本案要旨:
市政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或直接指挥生产、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督促的人员,尽管是临时工身份,由于知晓与其工作相关的安全生产常识,可以成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
案号:(2001)桂刑终字第137号
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02年刑事审判案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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