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110首页
加入收藏
湖北武汉 蒋艳超律师
咨询热线: 13720286680
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介绍
一对一咨询
法律咨询
成功案例
法学文集
律师随笔
律师相册
即时通
法学论文
用人单位用工过程中对第三人(其它用人单位或个人)赔偿
作者:
蒋艳超
律师 时间:
2017年05月05日
用人单位用工过程中对第三人(其它用人单位或个人)赔偿
1、招聘瑕疵带来的赔偿责任及防范措施;
2、员工履职致人损害导致用人单位对外的赔偿责任;
3、双重劳动关系带来的赔偿责任与应对措施;
4、违规外包导致的赔偿责任与风险防范;
5、竞业限制争议中对外的赔偿责任;
6、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外赔偿责任与防范措施。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开心网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
网易微博
更多
律师资料
详细>>
蒋艳超律师
电话:
13720286680
我的精采回复
更多>>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对方不继续履行?怎么办
欠款人欠钱后下落不明,能否执行她老婆或者还在的财产?
民间借贷对方有钱不还怎么办?
房屋买卖纠纷,限购政策影响,能否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房价上涨,对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已经支付30万元定金,现在对方也不说过户,就一直拖着
有个人欠我钱一年半了快。之前还能联系到 现在把我电话拉黑了 但是他的手机其他人还是可以打通
我和老公多久分居可以离婚你告诉我 ?
我老公说要离离婚但他不去签字我该怎么办?
借条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最近访问
蒋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