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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关于审执分离改革的下一步工作计划
作者:蒋艳超 律师  时间:2017年05月06日

关于审执分离改革的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央政法委的沟通联络,推动审执分离改革最终方案的尽快出台,并根据该方案,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改革要求落地生根。同时,我们还将继续抓好对试点地区改革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经验总结,为将来审执分离改革方案的全国推广奠定坚实的实践基础。审执分离改革方案,将由中央政法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策。中央一旦作出决策,无论是深化内分还是彻底外分,最高法院都将坚决贯彻落实,确保改革进程中执行工作的正常秩序,确保“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如期兑现。

四、关于执行工作的主要近况

执行难问题是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多年以来,人民法院一直致力于该问题的解决,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执行难尚未根本消灭。您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了审执分离改革的建议,这是对我们执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代表们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支持,是我们推动执行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现将执行工作的主要近况介绍如下: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时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向全社会作出了庄严承诺。为打赢这场硬仗,最高人民法院研究通过了《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及组织保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

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在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顶层设计、鼓励改革创新、实行标本兼治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执行体制、执行机制、执行模式改革,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执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执行查控体系、执行管理体系、执行指挥体系及执行信用惩戒体系,不断完善执行规范体系及各种配套措施,实现执行工作领域的深刻变革,切实补齐执行短板,破解执行难题。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实现执行模式改革。一是针对查人找物难问题,全力推进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建设。要彻底改变“登门临柜”查人找物的传统执行模式,建成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核心、以地方各级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补充、覆盖全国地域以及覆盖存款及其他金融产品、车辆、证券、股权、房地产等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让执行人员在短时间内,足不出户,就可以查控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主要财产,极大提高执行效率,扩大财产查控范围,根本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有效扭转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局面,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强大的技术保障。二是针对被执行人诚信意识不强、自动履行率低下的问题,建立健全联合信用惩戒体系。由最高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通过信息化、技术化手段向联合惩戒单位推介,通过各单位职能作用的发挥,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网络等各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今年年初,已与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共推出8大类55项惩戒措施,涉及30多个重点领域;今年6月底,提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又增加了5项惩戒措施。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沟通协调,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合作备忘录和中央决议落到实处,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三是针对经济下行压力下的财产处置难题,创新推广网络司法评估拍卖制度。全国法院正在推行以网络司法评估和拍卖方式处置被执行财产的模式,彻底斩断以往评估、拍卖环节中的利益输送链条,祛除权力寻租空间,降低成本,简化程序,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今年8月,已经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网络司法评估的相关司法解释正在研究制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