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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离婚的优缺点
作者:蒋艳超 律师  时间:2017年05月12日
协议离婚的优点
1、时间短。只要手续齐全(证、身份证、户口薄、各两张两寸的照片),一般当场就可以拿到离婚证书,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快刀斩立决的速度。
2、花钱少。民政部门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时候,不会考虑双方约定的财产数额的大小,只收取手续费,市离婚登记仅收取9元钱的离婚证工本费。
在诉讼离婚中,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的案子,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按照上述标准最少50元,多则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元。
3、隐私性高,压力较小。许多夫妻离婚都不愿意被知晓,一旦选择诉讼离婚,过程繁琐,涉及到起诉书、财产清单、财产查封、审理、判决书等因素,容易外泄,保密性相比协议离婚较差。
而协议离婚,手续快速,双方或者单方起草协议内容,可以避免“外人”知道自己的家务事,如果由律师进行调解从而去实现协议离婚的话,因律师基于执业道德的限制,隐私性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