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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以团队经办两起成功案例谈重婚案的处理
作者:蒋艳超 律师  时间:2017年05月16日
  其中,赖雪连与邹志坚涉及重婚的离婚纠纷案引起了中央电视台和广东电视台及众多纸媒采访报道,最终引起广东省高层领导重视和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公诉案件。
  而2014年佛山李某诉张某重婚案则是在没有媒体报道的情况下,通过律师的调查取证,代理李某提起刑事自诉案件,成功使张某和第三者获刑。
  作者根据这两起最有代表性的重婚案件,总结该类案件的以下要点:
  1、重婚案件可以选择自诉和公诉。自诉是指当事人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对重婚一方判刑。公诉是指当事人到公安机关控告重婚方,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由检察院起诉至法院。
  2、选择公诉渠道的好处在于公安机关的调查能力强,但立案难度高,一般公安机关不轻易立案。选择自诉渠道,立案相对容易,但取证难度大,很多初步证据需要当事人委托律师调取。
  3、想在公安机关成功立案,初步证据和媒体关注都必不可少。初步证据起码能证明对方有重大重婚嫌疑。而媒体报道,则在关键时刻起到促进公安机关立案的作用。深圳一单富豪重婚案,男方已经50多岁,自诉至法院久拖不决,后来通过媒体报道法院就很快判下来了。
  4、我们一般把重婚的立案证据人为两类,一类是证人证言,一类是存放在医院、街道办、计生委、医院、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档案。对于证人证言,需要律师制作调查笔录。对于二类证据,需要很好的沟通技巧到有关部门调取。
  5、处理该类案件需要律师团队精通婚姻和刑事案件,也需要律师团队具有较高的策划运作能力。
  6、处理重婚案件所要付出的代价较大,如果不是可以通过重婚控告换取较客观的经济利益,我们一般不建议做。如果当事人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为目的,需要有较好的经济能力才能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