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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中止
作者:
蒋艳超
律师 时间:
2017年08月12日
诉讼时效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
、不可抗力
;
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
3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
4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
5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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