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民间借贷刑民交叉案件主体间隶属关系不同
作者:蒋艳超 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06日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在行政上隶属于用人单位。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除了需要提供劳动之外,还应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主动遵守其相关的规章制度,从事工作的同时服从配合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等。
劳务合同:不特定主体之间通过订立劳务合同建立劳务关系后,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接受劳务一方的成员,提供劳务一方负责提供劳务,接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向提供劳务一方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彼此之间的关系仅体现经济关系(财产关系),并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主体之间所存在的这种关系在实践中具有明显的“临时性、短期性”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