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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住房公积金提取案例
作者:蒋艳超 律师  时间:2012年04月21日
住房公积金提取案例
 
     一、租房提取
1、张先生名下无房、单身,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000元,房租每月900元,怎样提取?
答:先生每月可以提取月缴存额的50%,即每月可提取5001000/×50%元用于支付房租,每年最多可以提取12个月即6000元(500元×12个月)用于支付房租。
2、张先生名下无房、单身,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000元,房租每月400元,怎样提取?
答:先生每月可以提取月缴存额的50%,但不得超出租房月实际发生额。即每月可提取400元(1000/×50%和月房租400元之间选最低值)用于支付房租,每年最多可以提取12个月即4800元(400元×12)用于支付房租。
3、张先生结婚后家庭无房产,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000元,配偶也是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000元,房租每月900元,怎样提取?
答:先生及其配偶每月均可以提取各自月缴存额的50%,但双方每月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租月实际发生额即900.比如一方提取500元,另一方只能提取400元用于支付房租.每年合计可以提取10800(900元×12个月)元用于支付房租。
二、购房提取
1、李先生在20101月购房(二手房,100万),已婚,家庭名下仅有一套房,每月缴存2000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000元,20119月来申请提取,怎样提取?
答:先生可以凭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在全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网点申请提取,可以提取18000元(留存2000元)。
2李先生已婚,家庭名下已有一套房,20101月又购入一套房(价值100万),每月缴存2000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000元,20119月来申请提取,该套住房的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李先生可以提取12000(20000×60%)元。
3李先生在2008年购房一套,婚后配偶在20101月购入一套房(价值100万),201010月,李先生又购买了一套房(申请提取时,李先生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合计三套房),每月缴存2000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000元,20119月来申请提取第三套住房,能否提取?若是不能,能否提取20101月那套住房,提取额度多少?
答:201010月购买的这套住房不能提取;20101月那套住房可以提取,提取额度为12000(依据提取规定第七条)
三、还贷提取
1、王先生在20101月购房(二手房,100万),已婚,家庭名下仅有一套房,201012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2000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000元,每月还贷3000元,20119月来申请提取,提取额度多少?
答:先生可以先选择一次性提取201012月至20118月期间还贷的额度,即提取18000元(留存2000元)。此后,可以和公积金中心签订还贷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每月提取2000元。
2王先生在20101月购房(二手房,100万),已婚,家庭名下另有一套房(合计两套房),每月缴存2000元,每月还贷3000元,20119月来申请提取,该套住房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王先生可以提取12002000×60%)元。
3李先生在2008年购房一套,婚后配偶在20101月购房(二手房,100万),201010月,李先生又购买了一套房(李先生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合计三套房),每月缴存2000元,每月每套还贷3000元,20119月来申请提取第三套住房,能否提取?若是不能,能否提取20101月那套住房,提取额度多少?
答:201010月购买的这套住房不能提取;20101月那套住房可以提取,每月提取额度为1200(依据提取规定第九条)
四、异地购房
1、王女士在20101月在广州购房(二手房,100万),已婚,家庭名下仅有一套房,每月缴存2000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000元,20119月来申请提取,该套在广州购买的住房能否提取,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可以提取,可以提取18000元(留存2000)。
2、王女士在20094月在广州购房(二手房,100万),已婚,家庭名下仅有一套房,201012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2000元,每月还贷3000元,20121月来申请提取,该套在广州购买的住房能否申请购房提取,若是不能,能否申请还贷提取?或者有无其他的提取方式?
答:由于购房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超出了两年,所以不能申请购房提取。按照我市规定,异地购房的还贷行为不能申请提取。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情形,王女士可以选择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申请提取,提取72002000×12个月×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