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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口头承诺合同无效?
作者:蒋艳超 律师  时间:2013年01月08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校大学生不能作为正式的劳动者,因而不能像普通劳动者那样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在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不过,大学生在假期打工或者学习之余进行勤工俭学,可以通过签订劳务合同或者其他合同的形式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本案中,小朱与餐馆老板口头约定在餐馆打工,这份约定因缺乏劳动合同的一些基本条款,很难被认定为真正的劳动合同。
  而根据小朱属于在校大学生以及相关约定缺少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等情况看,可以认定小朱与餐馆老板之间的合同属于劳务合同。据此,餐馆老板有义务按照当初这份劳务合同的约定,向小朱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另外,《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报酬确定。
  由此可知,已付出相应劳动的小朱,完全可以与餐馆老板据理力争,索要一定的劳动报酬。倘若协商不成,小朱有权以餐馆老板违反劳务合同约定为由,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