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这个社会需要更职业的律师。
作者:蒋艳超 律师 时间:2017年03月30日
律师是一个职业,每一个职业都有自己的职业精神和职业操守,这个职业精神和职业操守的形成需要时间,形成之后会让一个职业与其他职业区分开。律师业发展的时间还很短,职业精神和职业操守都在形成过程中。
我们有的时候会看到像商人一样的律师,把法律做成了生意;我们有的时候会看到像警察的律师,律师辩护的时候对犯罪嫌疑人大声训斥;我们有的时候会看到严重依附于高官巨贾的律师,像个被包养的小三一样唯唯诺诺,有的甚至真的成为了小三;我们有的时候会遇到像农民一样的律师(不是歧视农民,而是农民是另外的职业),穿的皱皱巴巴,办公桌像自家炕头一样乱糟糟。
那么律师应该什么样子呢?本文认为:律师这个职业属于法律服务业,这个特点要求律师要有服务的精神、专业的知识、独立的态度和对社会深刻的认识。
有服务的精神:我们律师不是官老爷,给人解决问题也没有必要居高临下。我们需要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故事,我们需要仔细调查客户遇到的问题,我们需要百分百的为当事人思考他的利益,以当事人的利益为自己的最高利益。
有专业的知识:我们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不是基于我们的政商关系,不是因为法官正好是我们的同学、好友,而是因为我们有专业的知识,可以解决专业的问题。
有独立的态度:我们是法律人,我们需要独立的思考。在提供法律服务的时候,遇到高管巨贾我们不能有当小三的心理,在明星面前我们不能是小粉丝,我们可以跟客户去吃饭,但又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有距离才能独立,独立使我们看的更清楚,决断更果断,提供的法律意见更理性,思考的更周到。
对社会深刻的认识:法律是实践的学问,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律师的一生都在实践着法律,律师的目光要在法律与事实之间流离往返。律师要把法律与社会事实结合在一起,法律和社会事实是律师做饭的原材料,少任何一点都无法开火。如果对社会缺乏深刻的认识,则做出来的饭要么是夹生饭,要么是怪味饭,要么是有毒的饭。一个纠纷有若干种解决的办法,法律无法告诉我们哪个解决办法更优,而社会往往会教给我们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