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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文化、传媒 广告类
作者:蒋艳超 律师  时间:2017年04月12日
文化、传媒
广告类




1、常见的文化类公司有:文化、文化传播、文化发展、影视文化等;
2、常见的传媒类公司有:传媒、文化传媒、广告传媒等;
3、常见的广告类公司有:广告、影视广告等;
4、常见的经营范围: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9月29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展览服务;企业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广告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备注:经营范围以最后工商核定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