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成功案例

不是夫妻共同财
作者:蒋艳超 律师  时间:2017年04月18日
复员费、自主择业费



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注: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