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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怀孕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补偿? (2017-01-03) 点击量:712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
补充协议的内容有哪些法律要求? (2016-12-30) 点击量:979
“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规定,包括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的负担等。这也就是说,对于主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有约定;对于主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
如何签订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 (2016-12-30) 点击量:885
一、《售楼书》的重要内容应作为补充协议的组成部分购房人在购置商品房时,尤其是其购置期房的时候,往往是看了开发商印制的《售楼书》,才决定是否购买。售楼书中往往列明了该楼盘的特点、交通、规划设计、房型、配套、装饰、设备等情况。购房人认为《售楼书》是开发商的承诺,因此,一旦交付的房屋与《售楼书》不一致,大......
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签订合同的补充协议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3、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如何认识合同补充协议? (2016-12-30) 点击量:753
“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反之,“......
先履行抗辩权何时消灭? (2016-12-30) 点击量:849
先履行抗辩权依存于合同的履行效力,不可能永久存续。当先期违约人纠正违约,使合同的履行趋于正常,满足或基本满足另一方的履行利益时,先履行抗辩权消灭。行使履行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及时恢复履行,否则构成违约责任。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无效果时,可根据法定条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视合同自始无履行效力,使......
先履行抗辩权如何行使? (2016-12-30) 点击量:783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表现为当事人在履行期届至时,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这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可以表述为“保留自己的给付”,也可以表述为“中止履行合同义务”。行使履行抗辩权,是否需要向对方作明确的意思表示?是否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应区别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规则。第一,当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行......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2016-12-30) 点击量:668
行使代位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4、债务人的怠于行使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人民法院进行。根据《合同法》第73条之规定所谓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于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
什么是代位权? (2016-12-30) 点击量:597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而害及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的权利。代位权发生的条件有四个方面:一是债务人对第三人事有债权,且该债权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二是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即债务人应当而且能够行使债权但不去行使;三是债务人怠于行使......
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一直以来有争议,以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多少人赞同确认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理由如下:1、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性质本质上不是请求权而是形成权,故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制度。2、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