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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没有约定保管费用,可以请求寄存人支付保管费吗?
作者:赵双剑 律师  时间:2017年01月05日


  我国《合同法》第366条明确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由此可见,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用,但是当双方并没有约定保管费用的,事后又不能达成一致的,那么保管无偿的,寄存人无需支付保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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