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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工作中受到暴力伤害可认定工伤吗?
作者:赵双剑 律师  时间:2017年11月21日
同样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到暴力伤害,为何申请工伤认定会有不同的结果?《工伤保险条 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首先,先要认定什么是暴力伤害下的工伤。暴力 伤害工伤一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时间界限,一般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之内。第二空间界限,一般限于生产、工作区域之内。第三是职业(业务)界限,一 般限于执行职务(业务)而发生的伤害。最后就是判断主观过错界限,即职工本人不具有故意。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我国确立的一般工伤(即典型 意义上的职业伤害),是以工作与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条件的。如果伤害仅仅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中,但不是因工作原因或“因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的,则 不属于工伤。在工作中发生的暴力伤害,它有一,工作对暴力事件的产生具有一定的“导火索”作用,否则暴力不一定会发生;二,伤害与工作之间的联系是间接 的,伤害是由于暴力行为直接导致,而不是由工作操作导致的这两个特性。那么,“工作起因的暴力伤害”是否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的”呢?或者说,如果伤 害结果与工作之间具有一定联系,是否就可以说是“因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的”呢?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