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无知村民雇人砍树触刑律,盗伐林木罪如何定罪量刑?
作者:赵双剑 律师 时间:2018年12月27日
无知村民雇人砍树触刑律
广西某村村民梁某于1998年在本村某岭开荒种植农作物已逾十年。因梁某为种植的其农作物施下的肥料都被某集体所有的松木吸收,且松木树枝遮挡了梁某农作物生长的良好环境,梁某遂于2011年10月25日晚上7点左右,以1000元的工钱雇请民工砍掉某集体所有的松木,欲制成小段拉回自家用时,被村民发现并和公安民警一同制止。经鉴定,梁某盗伐的系名为马尾松的树种,盗伐面积0.26公顷,林木蓄积量9.79立方米。2013年1月25日,梁某涉嫌盗伐林木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盗伐林木罪如何定罪量刑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梁某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集体所有的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公诉机关指控梁某犯盗伐林木罪成立。鉴于梁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被盗伐林木已退还集体并取得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2013年3月4日,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梁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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