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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对新罪,漏罪和申诉的处理
作者:赵双剑 律师  时间:2019年07月30日
(一)漏罪、新罪的处理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二)申诉的处理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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