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网购陷阱”如何赔偿
作者:赵双剑 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0日
如果网店在平台上或平台本身对商家有规定相关违约或赔偿条款的,就按该条款处理,如果没有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处理,商家如存在销售欺诈行为,可要求3倍消费金额的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以淘宝为例,如果之后才发现是假货,自己先把证据准备好。首先通过相关鉴定部门,鉴定你的东西的真伪。然后找到相关证据,证明该物品是通过淘宝网从该当事人处购买。通过法院对该厂家提起经济赔偿,其他相关证据,法院会向公安局调取。淘宝网责任应该不大吧。你可以在网上投诉他,他履行合同有瑕疵,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并要求损害赔偿。这里卖家的继续履行就是叫别人把东西寄给你,你所要求的损害赔偿也仅限于邮寄费用的赔偿。至于精神的损失他可能就不能给你赔了。
下面几种要求的赔偿:
1.遭遇“超卖”可要求补偿
“超卖”,指的是卖家超出库存货物量接受订单导致的无法供货现象,结果买家在网上对某件商品下了订单并支付了款项,却无法如约获得商品。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多种:一是商家确实无货,但这种现象较为少见;二是商家为扩大交易量,增加评级指数(俗称“刷榜”)而进行的虚假促销,这种情形较为常见;还有一种是因交易平台系统问题造成商家无法及时核对库存和订单信息。“超卖”造成对买家权益的侵害。
商家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商品销售信息、价格,即构成合同法上的要约;买家一旦拍下该商品即构成合同法上的承诺,此时双方即成立了买卖协议。在商家发布商品销售信息时,未列明并提示注意商品限售件数、购买时限等条款的情形下,如买家已履行付款义务,那么商家亦应履行交货义务。商家以缺货理由拒绝发货,就构成了违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因此,在买方遭遇“超卖”时,不仅可以要求商家退还货款,还有权主张商家就违约行为赔偿损失。
2.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后悔权
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施行,填补了我国在网购方面的立法空白。其中就明确规定,消费者拥有“七日无理由退货”后悔权。
消费者网购后,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消费者在购买前,要仔细审阅网页,看清“游戏”规则,包括查看所购店铺参加活动商品是否可以调换、是否可以七天无理由货退、是否延期发货等。所以,广大消费者网购后,对已经到手的“宝贝”无论有何种原因,均可退货。
3.侵权店铺“失联”,可找交易平台先行赔偿
根据新消法,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销售者或者经营者要求赔偿。如果网购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的联系方式,那么消费者可以要求平台提供者先行赔付。法律规定平台赔付以后,还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消费者如果能够证明“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还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
购物期间还要严防钓鱼网站,这种网站往往伪装成商家或交易平台,骗取买家的网络账号、银行账户和密码等信息,实现盗取用户账户钱款的目的,此种行为已超出了民法意义上的欺诈范畴,涉嫌刑事法意义上的诈骗。
在真正遭遇了网络欺诈后,可及时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由网络交易平台代为向商家交涉;或者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公章所在地的省市级消协进行投诉;必要时,可向商家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以诉讼手段来主张损失赔偿;在遭遇骗子和钓鱼网站诈骗时,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争取减少财产损失。
4.“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赔偿权利
修改以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知假买假”不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但新消法则修改为,如果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并知道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才不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购物者应当视为消费者,并可在“明知”的前提下,向经营者主张要求其赔偿除价款外的额外赔偿金。
虽然新消法实施后,“知假买假”要求赔偿可获支持,但对于消费者和职业打假者而言,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理性维权,杜绝恶意诉讼。一方面,消费者可以从“知假买假”者身上学习如何保存证据维护权益,另一方面,也应规范“知假买假”,使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维护市场秩序有效结合起来。
5.被商家欺诈,最低可获赔500元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原来退一赔一的基础上大幅提高了处罚力度,非但将赔偿额提高到了三倍,最低标准也明确为500元。这就意味着即使是几块钱、几十块钱的小商品,只要商家有欺诈行为,至少应当赔偿500元。这一规定一定程度上能弥补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在以往有不少前往法院咨询立案的小额维权消费者,都因为诉讼需要大量精力以及费用,即使自己胜诉,可能获得的赔偿远不及自己付出而最终选择放弃。现在有500元的下限,也是鼓励消费者更加主动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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