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法律关系主体,就是在提存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具体说来,包括提存人、提存机关和提存受领人。
提存人
提存人即为解除债务束缚而将给付物提交提存机关的人,也即债务人。本文第四部分“提存的条件”中已经论及,这里不再赘述。
受领人
提存受领人即提存之债的债权人。
提存机关
我国学术界在提存机关的确定上主要有四种观点:
第一,提存机关应为有关主管机关;
第二,应为人民法院;
第三,应为公证机关;
第四,可以为银行等部门。(文章来源网络,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