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湖北法院——按下司法为民“加速键”
作者:赵双剑 律师  时间:2021年01月25日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新诉讼服务中心已运行半年。

   走进该中心,湖北日报全媒记者看到,110多个智能摄像头将这里打造成无死角的自助“超市”,中心还为当事人、律师提供10余项自选服务设备,实现了“一脸通办”。 

   1月11日,宜昌市远安县人民法院,经诉调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法官通过视频远程确认和速裁程序,顺利处理了一起跨国离婚案。 

   1月13日,黄冈市浠水县人民法院,经省高院审查通过的3起司法救助案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领到了法院司法救助款,共计17.8万元。 

   这样的司法为民故事,在湖北法院不胜枚举。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湖北法院适应新时代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站式: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 
   1月19日,省高院立案庭负责人赶赴襄阳,对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收转发e中心”项目进行验收。 

   作为全省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收转发e中心”,法院可实现对诉讼材料在接收、扫描、转交、送达事务上的集约化、智能化管理,不仅将办案法官从繁杂的辅助性事务中抽离出来,更能极大方便广大群众和律师。 

   “以前,递材料、收裁判文书,要往返跑好几次,现在手机上操作,大大节约了时间和精力。”律师叶平告诉记者。 

   “请稍等,马上帮您查询案件进度和承办法官。”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间办公室里,电话铃声此起彼伏,接线员耐心解答着电话另一端的每一个问题。 

   去年9月,全省法院统一诉讼服务热线平台12368正式启用,老百姓想查询案件进度、联系法官、咨询诉讼事宜等业务,都可拨打这个号码。 

   为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全省法院不断推动科技手段与执法办案、诉讼服务深度融合,畅通线上线下非诉讼与诉讼平台对接渠道,完善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模式,努力让群众解纷“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 

   在疫情封控期间,依托诉讼服务网、湖北移动微法院等在线诉讼平台,开展网上立案申请、远程提讯、电子送达、在线调解、线上开庭等审判业务,实现了办案主业“不断档”、履职尽责“不打烊”。全年受理网上立案申请126389件,成功立案73793件。
新模式:工会、科技助力多元解纷 
   2020年11月,荆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但当事人均在外地打工,来往不便。为减轻诉累,该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本案。 

   当事人只需通过手机微信“多元调解”小程序登录,即可与调解员直接对话,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在手机上在线签字确认,调解协议即生效,减去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时间、费用等成本,为当事人提供了大大的便利。 

   为深化诉前调解,湖北各法院一方面提升调解员专业素养,一边借助“互联网+”技术,加大信息技术在调解工作中的应用力度,将诉前调解中心建设与“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度融合。 

   2021年1月20日,拿到20多万元工程款的14名农民工,来到武汉市汉阳区总工会调解中心,送上“法院+工会暖民心,倾心调解化纠纷”的锦旗,并点赞汉阳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为民办事的效率。 

   2019年5月以来,省法院与省总工会协同联动,从平台对接、机制联动、司法确认、委托调解等方面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分两批在全省60个市州县(区)开展“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建设试点,合力推进劳动争议纠纷非诉解决,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2020年11月,全省60个试点地方法院共转办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案件1736件,实现应接尽接、应调尽调;已办结案件1612件,办结率为92.85%;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478件。通调解,为1520名职工争取合法经济权益5674.02万元。此外,各试点地方均建立了工会调解员名录,目前共有在册调解员287名。
救助案件司法化、救助制度法治化 
   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是国家为了解决涉法涉诉当事人生活困难给予的一种经济上的特殊救助。 

   高某驾驶小型轿车,与程某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相撞,造成程某一家三口均不同程度伤残。其中,程某伤残程度为八级,女儿左下肢截肢。 

   交警部门认定:高某负主要责任,程某负次要责任。法院判决高某赔偿程某一家三口医疗费等损害费用共140余万元。但此后,高某外出下落不明,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短时间内无法执行。另一方面,程某一家急需后期治疗费用。 

   为让孩子能如期安装假肢,省高院在资金测算上充分考虑本案的特殊情况,适用特别困难条款,适当增加救助金额,给予程某一家司法救助金8万元。 

   为让因案件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当事人及家属,既感受到公平正义,又感受到司法温度,湖北法院遵循“救助案件司法化、救助制度法治化”导向,创新工作举措,推进制度变革,司法救助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2017年至2019年,全省法院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5亿余元,救助各类申请人1万余人;2020年,发放司法救助金3700余万元。湖北法院的司法救助案件数、救助人数及发放的救助总金额,均位居全国前列。
打通司法为民的“神经末梢” 
   近日,巴东县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平台收到一批涉及9名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后,开启“绿色通道”,委派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特约调解员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通过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调解。经反复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9名农民工顺利拿回工资共计26.6万元。 

   1月13日,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组织涉农民工工资案款集中发放现场会,61名农民工领取共计171万元工资款。 

   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护薪”行动过程中,各级法院线上线下齐头并进,在对被执行公司名下财产进行查询、调查的同时,开展实地走访,积极与企业沟通,按照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的原则,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为引导各方共担风险、共克时艰,省法院出台服务复工复产27项司法措施,指导全省法院发挥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妥善处理合同履行、债务偿还、租金交付、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361086件。 

   紧扣群众呼声,各法院发挥职能作用,优化家事审判方式,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邻里纠纷等案件5.7万件,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4份。 

   通过建构“中心法庭+巡回办案点+法官工作室”的乡村司法服务网络,我省法院积极参与县域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打通司法为民的“神经末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