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商报》刊出一则名为《暴风再盗播 赔偿606万创新高》的文章,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赵虎律师针对网络盗播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打击盗播行为的措施。
案件背景:
5月18日,北京法院网发布消息称,石景山法院日前已审结《中国好声音(第三季)》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系列案件,认定暴风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暴风网站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三季)》前六期节目,构成侵权。值得注意的是,该案成为石景山法院在著作权案件中超出法定赔偿上限确定赔偿数额的典型案件,其单期节目赔偿额在北京市地区创历史新高。
石景山法院认为,本案中证明侵权行为存在的公证,是在公证员的全程监督下使用公证处的电脑和网络完成,且公证处已就取证程序是否清洁的问题出具了书面回函;对于网站被仿冒的抗辩主张,暴风未提交有效证据加以证明,故对暴风抗辩不予采纳。此外,暴风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多次发出预警通知的情况下,仍然实施侵权行为,其侵权的主观恶意非常明显。鉴于涉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明显超出著作权法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50万元,酌定单期节目赔偿数额100万元,再加上合理支出1万元,共计606万元。
律师的观点:
盗播侵权在技术层面并没有太大难度,再加上侵权成本较低等多个因素,导致现阶段盗播侵权事件频发。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版权保护愈发受到重视,现阶段拥有优质内容资源已成为视频网站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每年视频网站均会投入较多资金用于正版内容版权的采购,随后再通过广告、会员等其他方式获得收入,一旦出现作品被盗播,尤其是高价购买的热播作品被他人侵权,无疑会使前期付出较高成本购买版权资源的视频网站承受较大损失。面对行业内屡次发生的侵权事件,不仅需要法律手段,还需要行业内部的力量,共同管制侵权行为。而此次暴风被判的赔偿数额超出法定赔偿上限,不仅是为弥补原告损失,更是对整个行业的一种警示。
(转自《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