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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采访】“阿狸”遭侵权梦之城索赔5万元
作者:赵虎 律师  时间:2017年06月21日
 2017年6月23日,《北京商报》刊出一篇名为《“阿狸”遭侵权 梦之城索赔5万元》的文章,因认为北京你我他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你我他文化”)未经允许销售含“阿狸”系列美术作品形象的产品,北京梦之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之城”)以著作权侵权纠纷为由诉至法院。公开资料显示,作为国内知名度较高的动漫卡通形象,“阿狸”已经不是第一次遭遇侵权,今年2月,趣游时代也因在游戏中擅自使用“阿狸”系列美术作品被梦之城诉至法院,面对侵权行为,各方应该采取怎样的行动?
 
    案件背景:
    因认为北京你我他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你我他文化”)未经允许销售含“阿狸”系列美术作品形象的产品,北京梦之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之城”)以著作权侵权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你我他文化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阿狸”系列美术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产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万元。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梦之城诉称,公司近年来以“阿狸”形象为核心,创作了动画、绘本、动漫周边等衍生品,对 “阿狸”、“桃子”等形象具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并对“阿狸”多种表情系列形象进行著作权登记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但你我他文化在未经公司许可授权的情况下,通过自身所有并经营的电子商务平台“天猫商城”网站开设的“孩派旗舰店”擅自销售含“阿狸”系列美术作品形象的产品,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著作权,获得了非法收益,并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故而将其诉至法院。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的观点:
    赵虎律师认为,在国家对版权的保护渐趋完善的情况下,面对侵权行为,既需要版权方积极维权,也要司法机关增强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如提高赔偿金额等,以此维持行业的良性发展。
(摘自《北京商报》)